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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一餐厅“谢绝自带水酒”被罚千元

时间:2016-03-18 来源: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:2428

    近日,邻水县坛同工商质监所在开展“红盾春雷行动2016”监督检查中,发现坛同镇街上一餐厅在大堂内及门市外张贴了“谢绝自带水酒”的告示。执法人员赓即对该餐厅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,对餐厅老板陈某以“霸王条款”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。

    根据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第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该所对当事人陈某给予罚款1000元。(孟尧之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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